澳门高级专业人才计划
获得特别居留许可,属人才移居类别
高级专业人才包括:
(I)能够支持本澳重点产业发展的高级专业人才,首阶段优先引进四大新产业的紧缺人才;
(II)补足社会发展所需且紧缺的高级专业人才。
申请条件:
符合要求的紧缺岗位及数额(按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申请时,须先获得本地雇主聘请,薪酬须达到指定水平;
重要细节:
1、限额待定,人才引进计划会按照澳门重点产业发展的需要而适时推出和调整计划的名额;
2、获批的申请人将获得「一般居留许可」,可能惠及配偶和18岁以下未婚子女。但该计划要求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澳门通常居住的规定,按现行居留的一般制度处理;
3、申请续签需从事与其资质相匹配的工作。
配额评选因素:
除了「高端人才计划」不设限额以外,「优秀人才计划」和「高级专业人才计划」均设有限额,申请人还需根据评审得分排名情况来争取配额。
两个计划暂未给出明确的配额指标,但会考虑到引进人才的贡献和社会的实际需求,将采取定额、定向、定点的方式,作出科学估算,厘定引进额度上限。
额度的估算将考虑以下因素:
本澳和其他地方相关产业的发展规模;
从人口结构分析引进人才对澳门的潜在贡献;
从劳动人口数据中,分析优秀人才和高级专业人才的引进比例
参考“行业人才需求清单",相关专业高等教育的本地毕业生人数,以及相关的外地雇员人数。
人才评选因素:
而在人才的评选中,可能从以下几项去评估:
年龄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经评估后可降低满21岁的年龄要求
学历
所持学历是否为当地政府认可;学历是否与工作相关。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经评估后可豁免学历要求。
专业资格/行业认证
是否持有国际/地方所认可的专业资格和行业认证,以及是否与工作相关等。
工作经验
申请人在其匹配行业和领域的工作或管理经验;所具备条件是否有利于澳门产业发展。
个人成就
成就、技术和知识产权对澳门经济多元的潜在贡献程度;
语言能力
必须具备良好中文、葡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具备其它语言能力有利于加分
家庭背景
尤其是配偶的教育程度和携同18岁以下未婚子女来澳,均为考虑因素。
创业/发展/投资计划
如提交有关四大新产业来澳创业/发展/投资的计划,可获额外加分。
其它因素
刑事记录、在澳门的维持生活资源等。
评审流程:
STEP 1 初步审查
澳门有关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初步的基本资格审查,包括是否年满21岁以上;是否至少具有学士学位*;具备良好的中文、葡文或英文的语言能力;拥有在澳门的生活支出;是否不可申请居留许可的情况等。
*特殊情况经评估后可获豁免。
STEP 2 个案审议
由于【优秀人才计划】和【高级专业人才计划】需要经历评分,因此将会设有专门的评分表。由【人才发展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分析、评分及初步排名后,对达到合格分的申请个案,按照既定准则编制成入围名单。
STEP 3 审核建议
入围名单将交由【人才引进审核及建议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各项背景及资历作出综合考量,特别考虑申请人是否具备有利于澳门产业发展的技能及其他有利因素等进行审核,并向澳门行政长官建议人才引进名单。
委员会由相关范畴的主要官员、政府代表、社会杰出人士和知名专家等组成,除了建议人才引进名单外,还协助行政长官制定人才引进政策、建议人才引进重点行业、引进名额等
STEP4 决定
由澳门行政长官对审议结果进行决定。
高级专业人才计划(大健康产业)
引进对象
引进能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并在下列专业范畴具专业经验及技术能力的人士:
(一)医疗服务; (二)医院和药厂管理;
(三)智慧医疗技术开发; (四)创新药物研发及监督管理;
(五)医疗设备和器械标准化; (六)医药和生物教研;
(七)医药注册、产品专利及市场活动。
申请要求(大健康产业):
1)专业:医学、药学、公共卫生、医务行政管理、生命科学或相关学科;
上述专业的学士或以上学位 + 本专业范畴内不少于二年工作经验
其它学科的学士或以上学位 + 上述专业范畴内不少于四年工作经验
2)年满二十一岁;
3)具备良好的中文、葡文或英文任一语言的表达能力;
4)按照计分制,在总分300分中取得150分得分;
5)获本地雇主聘用或雇主承诺在居留许可决定产生效力之日起的九十日内聘用申请人担任港府所列的人力资源紧缺的专业职务;
6)上项所指获聘用担任专业职务的薪酬水平年薪须达六十万澳门元,以全年税前总报酬计算,不论其给付名称、给付形式或计算方式为何。
重要细节(大健康产业):
限额待定,会按照澳门重点产业发展的需要而适时推出和调整计划的名额;
申请续签需从事与其资质相匹配的工作;
除固定的要求外,须持有由内地主管实体发出证明其获批准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的文件,方可获发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随同人员:
主申和配偶,以及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注:接受事实配偶关系或领养子女